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红日初升是什么生肖,结果即将揭示给你落实的相关文章
F1H2O上海大奖赛排位赛落幕 鲁斯狄·怀亚特摘得杆位的相关文章
习近平参观谷文昌纪念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文脉华章 | 文明中国说•兼收并蓄
从青年技能人才到大国工匠,路有多远
应对台风“山陀儿” 福建海上部分客船停航项目停工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家超:扩展“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